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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文件通知,现学校开展2024年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我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和中专毕业生(含高专二年制、三年制、五年制学生以及中专毕业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高职高专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系统”学籍备案模块注册全日制学籍毕业生人数为准。

(二)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名额分配

备注

1

学前教育学院

21


2

学前教育学院

7

2022级两年制

3

学前教育学院

18

南阳教学点

4

基础教育学院

17


5

应用技术学院

8


6

幼儿教育学院

10

2019级五年制

7

幼儿教育学院

11

2022级两年制

8

幼儿教育学院

20

中专段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直接推荐,不受2%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推荐,学院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报学生处认定。评选程序如下:

1.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并将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证书。

3.已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将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将通过有关媒体对优秀应届毕业生予以宣传,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设“优秀应届毕业生风采”宣传专栏。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针对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4.强化责任监督。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省教育厅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七、报送要求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见件2),纸质版学院加章,电子版要求文件上报格式为excel格式。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见附件3),每学院报送2名,同步报送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照片2—3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10MB,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报送。

4.各学院提交材料前请认真审核,纸质版审核合格后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综合楼428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送时间为4月16日12:00前。如有符合直接报送条件的学生,请提前联系学生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联系人:宋碧帛      

0396—3690322(咨询电话)

19913563191(监督电话)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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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24年4月8日    


  • 附件【附件1-2-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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